【大宗物資采購公告(自采)】黑龍江龍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華電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圍墻、道路、場地等設施建設項目充電停車場路面工程--施工勞務采購
【信息時間: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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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購公告
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哈爾濱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黑龍江龍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華電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圍墻、道路、場地等設施建設項目充電停車場路面工程--施工勞務采購”采用自采方式進行采購,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黑龍江龍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華電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圍墻、道路、場地等設施建設項目充電停車場路面工程--施工勞務采購;
2.項目編號:[2024]0033052202;
3.采購方式:競價;
4.采購內容及采購預算:424000元(含稅),具體參數詳見采購系統(tǒng);
5.分包情況:不分包;
6.服務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 3 日內實施
7.服務地點:采購方指定地點(黑龍江龍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華電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圍墻、道路、場地等設施建設項目充電停車場路面工程施工現場)
8.付款方式及進度:網銀轉賬,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上報工日數量,工程承包人按實際完成總工日數量100%支付進度款。(項目具體實施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按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9.質量要求:
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10.其他要求:
10.1.單價和總價包含:完成本項目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所涉及的所有勞務作業(yè)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間承包商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人員各種保險、規(guī)費、管理費、利潤、稅金、有效可抵扣的勞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調遣費、小型機具,輔材及低值易耗材料等全部費用。投標人報價中漏報、少報的費用,視為此項費用已隱含在投標報價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購人收取任何費用,計日零工按實際發(fā)生工日進行結算。
10.2.投標人投標報價的金額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控制單價和控制總價。
10.3.投標人應充分了解黑龍江龍電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華電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基地圍墻、道路、場地等設施建設項目充電停車場路面工程的全部施工勞務作業(yè)內容,根據企業(yè)自身情況,理性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如投標人的報價明顯偏離市場價格或招標人認為低于成本的報價,投標人應提交合理說明和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和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采購人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否決其投標。
10.4.主要服務需求: 4.1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2自覺接受工程采購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采購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3按工程采購人統(tǒng)一規(guī)劃堆放材料、機具,按采購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4.4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采購人辦理交工驗收; 4.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承包商責任發(fā)生損壞,承包商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4.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采購人提供或租賃給承包商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4.7 承包商須服從工程采購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4.8 承包商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承包商必須嚴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備發(fā)放勞動保護用品,并保證作業(yè)人員正確使用和佩戴;承包商必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才能上崗;承包商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因承包商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均應由承包商全部承擔;施工中,因承包人責任或承包商施工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人身和設備事故,承包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9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商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采購人,發(fā)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4.10承包商須為采購人提供正規(guī)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發(fā)票所需的費用由承包商承擔,采購人不再支付。 10.5.其他需求: 5.1 承包商自覺接受采購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根據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試行辦法,[農民工實名制] 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及考勤模式。承包商報送實名制農民工花名冊,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實名制用工合同,按月向采購人報送農民工簽字按手印的實名制工資表;項目所有管理人員及工人實名制錄入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信息化管理平臺進行監(jiān)管,并在平臺由采購人考勤,通過采購人農業(yè)銀行的農民工工資專戶,按月足額代發(fā)工資至農民工農業(yè)銀行的工資卡中;承包商向采購人提供發(fā)放工資的真實工資表,并與身份證符合,因虛假不真實帶來的責任由承包商承擔。 5.2 承包商所得的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保證用于本工程中勞務開支,不得發(fā)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宜。 5.3相應工種所屬的材料不管誰使用都由對應工種隨時清理到指定位置。施工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活完料凈。 5.4采購數量為暫定數量,實際以現場最終發(fā)生工程量為準。
10.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采購方式:競價采購(三次競價)
三、投標報價:
1.只接受整包報價,報價不完全響應無效。
2.采購金額以實際發(fā)生金額為準。
四、報名條件
1、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開戶許可證(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并具有相應的供貨能力及服務經驗(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技術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能力。
2、潛在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況查詢:
(1)潛在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提供網頁查詢截圖);
(2)潛在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內(2022年08月0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沒有行賄犯罪記錄(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詢網頁截圖為準);
3、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提供已為其他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清晰復印件);
4、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否則響應文件均將被否決;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6、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需為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19包施工勞務供應商備選庫合格成員。
7、中標單位需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將本單位開票信息提交至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集中采購服務系統(tǒng),若三個月內未提交開票信息,則視為自動放棄開發(fā)票權力,過后不予補開。
8、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需報價單位滿足3家方可正常開標。
五、報名方式
凡有意參加的意向供應商,請登錄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集中采購服務系統(tǒng)(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按要求選擇報名項目、繳納保證金、參與報價。
報名時間為2025年07月31日09時至2025年07月31日16時(北京時間)
注:1、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承包商庫內成員請聯(lián)系國辰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獲取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集中采購服務系統(tǒng)賬號密碼。
2、供貨商可在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集中采購服務系統(tǒng)(http://supplier.hajianshe.cn/#/index)下載操作手冊,如有疑問可致電:0451-84511511
六、采購保證金
1.詳見哈爾濱建設發(fā)展集團集中采購服務系統(tǒng)采購公告;
2.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08月01日08時00分
注: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至代理公司規(guī)定的保證金專用賬戶,且投標保證金的付款人名稱、賬戶信息等與投標人名稱、基本賬戶信息必須一致(匯款時須注明:[2024]0033052202)
3.投標人匯款后系統(tǒng)自動審核保證金;
4.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以投標保證金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保證金賬戶實時進賬單為準;
5.投標人須無條件承擔投標人由于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保證金退票、保證金未按時到達專用賬戶、保證金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等投標保證金遞交無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否則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按投標被否決處理。
6.有以下情形的匯款,拒收并回退原賬戶:
(1)以個人名義匯至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賬戶的;
(2)匯款人賬戶名稱與供應商名稱不一致的。
7.保證金的清退
(1)如無質疑或投訴,未中標的投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日內予以退還;
(2)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采購單位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后5日內予以退還。
(3)如有質疑或投訴,將在質疑或投訴處理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為未成交供應商辦理保證金清退手續(xù);
(4)保證金清退時,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將按原匯款賬號退回,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不受理以任何理由將保證金退至其他賬戶的業(yè)務;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應商的保證金將被依法沒收:
(1)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或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2)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3)被認定為虛假和惡意質疑的。
七、競價安排
1.競價方式:三次競價
2.開始競價時間:
一次競價時間:一次報價請于2025年08月01日09時前填寫完成,開標后一次報價不可再更改。
二次競價時間:二次報價與一次報價時間間隔30分鐘,供應商需于2025年08月01日09時00分至09時30分前填寫完成。
三次競價時間:三次報價與二次報價時間間隔30分鐘,供應商需于2025年08月01日09時30分至10時00分前填寫完成,最終成交價格以三次報價中最低的報價為準。
若供應商最低報價相同時,則按報價時間先后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本項目為三次報價項目,供應商需根據文件要求進行多次報價, 若報價不符合文件要求,則按廢標處理。
*若報價不符合文件要求,則按廢標處理。
八、競價說明
如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本次競價活動終止。
九、采購人其他需求:
供應商參與競價,即視為完全響應采購人需求。
十、成交服務費
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辦價格【2003】857號)及《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yè)服務價格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5 299號)下浮67.5%計取,由中標供應商繳納。
中標供應商在繳納代理服務費后,方可領取成交通知書。若供應商不繳納代理服務費,則從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中扣除。
十一、公告發(fā)布媒介
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哈爾濱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qū)天元街726號中關村松北商貿區(qū)A區(qū)二期6#樓
聯(lián)系人:連工
電 話:0451-81390108
組織機構: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工程小區(qū)105棟
聯(lián)系人:郝工
聯(lián)系電話:0451-84511511
以上公告全部內容均為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自主編制確認完成,并對其公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質疑和投訴事宜,請在公告期內向黑龍江省國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提出。